科学仪器资源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宝贵资源,提升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和利用水平对我国科技创新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人们已经意识到了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工作在整合仪器设备资源、推进共享共用方面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工作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以下来盘点一下我国各地的仪器仪表共享实施的情况。
四川:三措施加强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
2005年,四川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建成,旨意是通过对全省仪器资源进行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构建一个布局合理、装备优良、开放共享、高校运行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提升创新能力,加速成果转化,促进经济发展。
山东:仪器共享补助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
根据山东省出台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共享科学仪器设备扶持办法(试行)》和《山东省小微企业创新券管理使用办法》等,科技型小微企业使用共享科研仪器可享受40%财政补助。换言之,一项定价100元的检测项目,企业仅需负担60元。针对菏泽、聊城、济宁等“西部经济隆起带”地区,这一补助比例还会上升至60%。
江苏:仪器资源共享共用南京科委调研仪器共享平台建设工作
为建立南京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共用,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近日,南京市科委专题别赴宁波、杭州、苏州与宁波市科技局、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苏州市科技局,调研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工作。借鉴宁波、杭州、苏州的做法和经验,为南京市下一步建立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提供思路。
山西: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为“双创”提供支持
目前,山西省建立了大型仪器共享平台,整合了全省80多家单位2000多台仪器。由省财政拨款购买、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仪器都需要在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备案,方便各研究机构、企业的研究需要,对山西的“双创”提供支持。
湖南:财政资金购置科研仪器均对外开放共享
随着《湖南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的发布,所有财政资金参与购置的科研仪器,均将对外开放共享,“没钱买仪器”的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办法》明确提出:全部或部分利用财政资金建设的科研基础设施和购置的科研仪器,除涉密外,均应对外开放共享;由社会资金建设的科研基础设施和购置的科研仪器鼓励向社会开放共享。
江西: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工作推进会召开
江西省科技厅联合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卫生计生委、江西省工信委、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环保厅、江西省国资委、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九家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南昌召开江西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推进会。会议总结了江西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在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制定政策措施、建设省级网络服务平台、开展仪器资源调查、实行绩效考评奖励、开展仪器购置审查和开放共享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宁夏:加强科学仪器共享系统建设856套仪器入国家网
2016年,宁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系统功能。一是新组建了30家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其中重点实验室1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技术创新中心24家;二是下达园区专项项目34个,安排资金2400万元支持国家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展;三是引进国内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1个,遴选确定了14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每人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湖北:投入经费近242万仪器共享工作成果初显
湖北省积极按照科技部《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主动与国家科研设施和科学仪器开放网络平台联络,推进网络对接工作,目前已入网409家7721台套。报送管理单位开放共享制度110项,在全国位居前列。此外,湖北省在面向企业开展测试补贴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了面向机组的补贴工作,进一步引导和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的入网开放,今年共补贴机组单位65家,经费241.8万元。
2021-05-11
2021-06-30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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