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连发两份文件!第三方检测认证迎来重大利好


发布时间:2015-11-25 21:18:04 点击:

日前,国务院连续印发《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部署推进供给侧改革、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发挥认证认可作用,加快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善重点领域认证认可制度、健全相关标准和检验检测认证体系、大力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将认证认可作为推进消费提质升级和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手段和政策工具。


两个意见的名称有点拗口,简单地说就是促进消费,同时通过新消费推动经济发展。在此之前,为推动经济发展,国务院提出中国制造2025,之后又提出中国智造和中国创造,现在又在中国服务上发力,着力于新消费样态和服务性消费


国务院出台这些利好措施,对于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来说,意义重大。


通读两份文件,以下几点内容值得关注。


一是在改善消费环境方面,明确提出引入第三方检测认证等机制,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国家经济、产品服务质量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将从“幕后”走向“台前”,随着消费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更加关注检测认证的价值,从业机构将迎来更多关注。


二是在完善质量标准体系方面,明确要加强认证认可体系建设,创新评价技术,完善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认证认可制度。认证认可、评价技术作为质量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用日益突出。这也是在这份文件政策措施分工表中,唯一由质检总局单独负责的任务。


三是在对消费市场的支撑和服务方面明确提到要加强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能力建设。


四是在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需大力发展服务业方面,文件提出,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着力发展工业设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现代流通、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等产业,积极培育新型服务业态,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为制造业升级提供支撑。


除了以上几点,文件还多处涉及提及质量、品牌、标准等相关内容(认证君将其摘要附下)。


根据今年3月份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信息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通过统计直报系统上报数据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共计24847家,当年共出具检验检测报告2.83亿份,检验检测服务营业收入1398.51亿元。


行业开放、机构整合、政策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行业正经历最好发展期。


附:国务院文件涉及检测认证的部分内容摘要。


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
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


五、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
加快完善标准体系和信用体系,加强质量监管,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和主体责任,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消费基础设施网络,打造面向全球的国际消费市场,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良好消费环境。
——健全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重点领域及新兴业态的相关标准,强化农产品、食品、药品、家政、养老、健康、体育、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领域关键标准制修订,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关键标准研究制定。提高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水平一致性程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整合优化全国标准信息网络平台。加强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能力建设。
——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质量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效率和精准度。在食品药品、儿童用品、日用品等领域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广泛运用大数据开展监测分析,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实行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公开制度,健全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强制召回、严重失信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完善商会、行业协会、征信机构、保险金融机构等专门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以及消费者、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参与的监督机制。
——改善市场信用环境。推动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强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的在线披露和共享。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强制退出等制度,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引导行业组织开展诚信自律等行业信用建设。全面推行明码标价、明码实价,依法严惩价格欺诈、质价不符等价格失信行为。
六、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
——大力发展服务业。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着力发展工业设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现代流通、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等产业,积极培育新型服务业态,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为制造业升级提供支撑。顺应生活消费方式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的趋势,重点发展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养老服务等贴近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力强的生活性服务业,着力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跨业融合发展和集团化网络化经营。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加强政策系统集成,完善创业创新服务链条,加快构建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生态,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依托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等创业创新资源密集区域,构建产业链、创新链与服务链协同发展支持体系,打造若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业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大型共用实验装置以及数据资源、生物资源、知识和专利信息服务等科技服务平台。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支持发展创新工场和虚拟创新社区等新型孵化器,积极打造孵化与创业投资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开放式服务载体,为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成长提供支撑。健全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创新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发展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侵权惩处力度,建立知识产权跨境维权救援机制。
——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产品服务升级。引导企业更加积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支持企业通过提高产品质量、维护良好信誉、打造知名品牌,培育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延长产业链条。支持企业运用新平台、新模式,提高消费便利性和市场占有率。鼓励企业提升市场分析研判、产品研发设计、市场营销拓展、参与全球竞争等能力。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和专业化中小企业。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勇于创新、追求卓越。
——适度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和日用消费品进口。健全进口管理体制,完善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免税政策,积极扩大新技术引进和关键设备、零部件进口;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研究调整化妆品等品目消费税征收范围,适度增加适应消费升级需求的日用消费品进口。积极解决电子商务在境内外发展的技术、政策等问题,加强标准、支付、物流、通关、计量检测、检验检疫、税收等方面的国际协调,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方式。
——鼓励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大力推动中国质量、中国品牌建设。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在教育、旅游、文化、产品“三包”、网络消费等重点领域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品牌价值提升工程,加大“中国精品”培育力度,丰富品牌文化内涵,积极培育发展地理标志商标和知名品牌。保护和传承中华老字号,振兴中国传统手工艺。完善品牌维权与争端解决机制。引导企业健全商标品牌管理体系,鼓励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培育一批能够展示“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优质形象的品牌与企业。
七、优化政策支撑体系
——健全环境政策体系。建立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体系,强化节约环保意识,以健康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引导生产方式变革。完善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标识、认证等体系,开展绿色产品评价,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鼓励购买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支持绿色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发展绿色建筑、绿色制造、绿色交通、绿色能源,支持循环园区、低碳城市、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基金。推行垃圾分类回收和循环利用,推动生产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建立完善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


——改善消费环境。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改善消费环境的有利氛围,形成企业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鼓励弹性作息和错峰休假,强化带薪休假制度落实责任,把落实情况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将有关信用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逐步形成以诚信为核心的生活性服务业监管制度。深入开展价格诚信、质量诚信、计量诚信、文明经商等活动,强化环保、质检、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完善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严厉打击居民消费领域乱涨价、乱收费、价格欺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计量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服务市场秩序。完善网络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担保、损害赔偿、风险监控、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等制度,引入第三方检测认证等机制,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完善质量标准体系。提升质量保障水平。健全以质量管理制度、诚信制度、监管制度和监测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规范服务质量分级管理,加强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完善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平台。加强认证认可体系建设,创新评价技术,完善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认证认可制度。健全顾客满意度、万人投诉量等质量发展指标。加快实施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和监测基础建设工程,规范集贸市场、餐饮行业、商品超市等领域计量行为,完善涉及人身健康与财产安全的商品检验制度和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发挥中国质量奖对服务企业的引导作用。


健全标准体系。制定实施好国家服务业标准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家政、养老、健康、体育、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关键标准研制。完善居住(小)区配套公共设施规划标准,为生活性服务业相关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提供依据。积极培育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技术队伍。继续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总结推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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