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国家认监委​2024年第21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3 15:20:33 点击:

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2024年第21号公告,决定恢复2家实验室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应领域指定检测业务。详情如下:

2024年第21号

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对3家机构撤销、暂停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国家认监委公告2024年第1号)要求,深圳市摩尔环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有限公司已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经我委组织专家现场验证,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现决定即日起恢复深圳市摩尔环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有限公司承担的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CNCA-C09-01: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特此公告。

国家认监委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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