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4年9月25日起,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以上产品。
产品质量安全
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指出,为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强化产品准入管理和源头治理,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国务院决定,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决定》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冷轧带肋钢筋等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并明确过渡期,确保于2024年9月底前开始实施。
2021-08-06
2021-11-23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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