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网友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方面相关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给予了答复。
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中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是哪些规定条件?
答: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中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主要是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条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的条件。同时,获证企业还应满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有关要求。
回复部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2020-11-05
2021-11-23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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