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证”专项整治持续发力!2月27日,湖北省住建厅官网公布了湖北省工程建设领域“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投诉举报方式。公众可通过举报系统在线提交“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信息。
在线提交投诉举报时,投诉人需提供违规“挂证”注册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注册类别、社保单位、注册单位所在地等信息。其中,注册类别涵盖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投诉举报系统还支持投诉人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证明材料。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4月湖北省将进入全面排查阶段。经调查核实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将被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将被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违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被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将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进入2019年2月,各地已经陆续公布异地“挂证”存疑名单。小编看到的名单有太多份,有些是通过内部系统群直接下发,有些是官网直接公布挂证存疑名单。无论是哪个市的通知名单中,基本上大部分人员涉及到异地社保不一致或重复缴纳问题,这已经说明有关部门早就掌握了查处异地挂证的手段。通知也都提到过一句:社保有问题的建造师名单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下载的,名单数据发布日期都是2019年01月21日。这些信息已经说明:社保缴纳信息已真正实现了全国联网,四库一平台现在就有现成的全国各地的“挂证”存疑名单供各地方主管部门下载。山雨将至,寒风满楼挂证人员“要么人证合一,要么尽快注销”“挂证”没被查很只是官方还没排查到,既然各地手里都已经有“挂证”存疑名单了,那么排查时间的工作不会太难进行。目前各地都已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处罚针对个人:
撤销其注册许可;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针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
撤销其注册许可;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针对企业:
予以通报;
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针对中介等机构:
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行政处罚;
“挂证”专项整治对于个人的影响:目前建筑市场中存在四类人:有证的业内人士、无证的业内人士、有证的非业内人士、无证的非业内人士。对这四类人,小编的建议如下:1、无建造师证书的业内人士未来在工程行业没建造师证书,真的不太好混了,目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部令第153号),要求: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而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正常情况下,未来没有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就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了。这类人士,建议还是要想办法、抽出时间取得建造师证书,这样的话,身价会立即获得提升。2、有建造师证书的业内人士香饽饽!这类人士将是绝对的香饽饽!住建部也强调: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注册建造师进行严厉处罚。在各级主管部门的严管之下,目前建筑市场中“无证的业内人士”、“有证的非业内人士(挂证)”在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情况必将大量缩减,项目上将出现对拥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又真正干工程的项目经理大量需求。水涨船高,相信这类项目经理的收入也必将看涨,“钱”途一片光明!3、有证的非业内人士现在已有建造师证书且纯粹为了挂证的同仁,要清楚项目风险大,而且现在实行的是项目终身负责制,挂证务必谨慎,项目一旦发生事故,项目经理可能面临刑罚、坐牢。建议不挂为好,不要图小利而失去个人未来,尤其是政府、国企上班的人员!4、无证的非业内人士纯粹为了挂证而考建造师的,建议不要考了,把精力花到其他地方去,否则得不偿失。“挂证”专项整治对于企业的影响:这次专项整治,短时间内将出现证书紧缺情况,也就是说2019年或将是证书紧缺的一年,证书使用成本将进一步提高。未雨绸缪,建筑企业提前做好准备,不要让证书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