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陕西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将陕西省质量强省工作推进委员会调整为陕西省质量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通过构建起强有力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推动陕西经济社会进入质量时代,实现陕西高质量发展的确定目标。
陕西省委、省政府着力构建领导有力、运行高效的质量工作格局,强化对陕西质量强省战略实施的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方案》明确提出,由陕西省委和省政府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会日常工作由省质监局承担,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认真落实。
《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质量安全和重点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更加健全,质量技术基础更加扎实,质量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0年,质量总体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梯队,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其中,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区域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基础上,明确要实现“城乡发展质量成效显著”“质量技术作用充分发挥”的发展目标。
《方案》要求,城乡统筹一体化加快推进,城市主体功能和产业布局更加合理,政府管理运行水平明显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显著下降。不断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对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更加有力。
根据确定的目标,《方案》提出了15项重点任务,涵盖了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城乡发展、区域质量水平;与品牌相关的品牌建设、品牌创新和保护;与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相关的标准化水平、计量基础建设、完善合格评定体系和深化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以及全面质量监管、健全质量共治格局、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其中,加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明确提出:“推动陕西省检验检测集中园区建设。要大力发展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推动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针对健全质量共治格局,提出要创新质量治理模式,着力推动质量服务的市场化进程。推动质量管理、检验检测、信用评价等质量服务组织建设,促进形成开放性、竞争性质量服务市场。
加强全面质量监管,作为重要任务之一,首次提出落实各方质量监管责任,明确要求强化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夯实行业管理部门质量监管责任、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方案》中就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制度,列明了具体任务。要推进质量法规体系建设,推动出台《陕西省质量促进法》;要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建立质量发展经费多元化筹措机制”;要加强质量人才教育培养,“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
保障措施是落实《方案》的有力组织保障,明确了要加强党对质量工作领导,提出强化质量考核督查,要把质量工作纳入市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健全省级质量工作考核机制,探索建立省级质量工作督查机制。同时还要打造“以‘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为核心内容”的质量文化,弘扬工匠精神。将质量文化的精神内涵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质量宣传。
《方案》中逐一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和分工负责部门。
2020-12-23
2021-06-02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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