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将完成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7-06-06 16:57:07 点击:

输配电价相当于电的“运费”。长期以来,电网企业的盈利模式主要靠低价买电、高价卖电“吃差价”,中间环节的输配电价并不需要单独核定。

201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确定了“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原则,首次要求对“中间”的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今年1月颁布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则首次明确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提出按照资产和实际运维核算输配电成本,同时建立“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激励机制。

发改委的数据显示,目前已出台输配电价改革方案的16个省级电网和深圳电网,在新增投资上万亿元和电量增幅趋缓的情况下,累计降价292亿元,改革红利全部用于节省用电企业电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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