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主管部门,我认为这次改革的起因是由国务院、人社部牵头进行的职业资格改革,其中有行政审批的改革,也有部分职业资格的取消。针对质量领域职业资格的改革,目前取消了10多个职业资格,涉及面较大。而涉及到认证人员的,不仅包括认证工程师,也包括认可和地方监管人员。这在国外统称为“认证人员”,此次改革涉及的方面,主要是体系、产品、服务、咨询和培训这5大方面。
我们认为,此次改革对整个认证行业而言,原则性的东西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操作方法。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我国的认证是通过向国外学习而建立的,因此,此次改革仍是要和国外制度接轨;二是我们的培训也要进行相应的改革;三是将采取集中考试来进一步简化流程。如果说国家层面改革的含义是“简政放权”,那么我认为,对认证机构而言,这次改革无疑会增加其更多的权利,使认证机构的主体责任人这一职责更加明确,责任更加重大。比如,驾驶员通过驾校考核后,行驶上路时就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交管所也要对其进行管理。如果一旦出现事故,那么机构和个人都应负相关责任。
当然,我们更希望看到大家在遵守规则的范围内合法合理地开车上路。这次改革在操作层面上,实际上是对刚才提到的5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五合一”。每个专业领域都有通用的准则汇集在一起,形成一个最终版。这也更有利于今后的工作,为各认证机构制定细则开放了更大的空间。
现在,改革已经进行了半年多,我们收集到了很多反馈的声音,也在进一步研究和探讨中。比如能源管理体系的纳入,比如主任审核员的落实等,这些都是今后需要继续完善的地方。 针对这次的审核员注册制度改革,作为认证机构的项目管理人员,我认为此次注册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 一是维持资质更加容易。以前,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每年至少需要4次或10天审核经历,现在改为每年至少次,3年4次完整审核。对我们管理岗位人员,确实是一种“解放”。特别是对于有好几个领域审核资质的管理人员,每年可以减少数次审核任务,降低了维持资质的压力。 二是促进机构强化审核员管理。取消高级审核员并不意味着审核组能力下降,而是认证机构需要在审核管理方面更加具有针对性。对审核员、审核组长、见证审核员提出更细化的要求。 另外,在认证机构或分支机构申请认证领域时,没有了五高五审要求,也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认证机构审批的门槛。对于新设立的主任审核员其实是一种个人乃至机构荣誉的象征,是对审核员和机构在行业内能力的认可。 有一点建议,对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HACCP体系来说,因为审核员准则一致,审核的要求也基本相近,这两个领域的绝大部分审核员都同时具备这两种资质。能否考虑在审核员注册时,互认其审核经历。 目前,我所在的机构共有审核员有几千人。这次针对审核员的改革,从培训部门的角度来看,是结构上的调整和内容上的变化。结构上由原来的7个准则变成了现在的1个。具体调整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是对实习审核员,之前的审核员需要先培训后再进行注册考试,而现在无需培训,直接参加考试就可以注册。 二是认监委取消了五审五高的要求,协会不再对高级审核员进行注册,这也可以说是简化流程、自主管理的改革。 三是对继续教育的调整。例如,改革前要求1个领域24个学时;多领域32个学时。改革后要求审核员每一个领域一年至少要20个学时。这对于大多数拥有几个资质的审核员而言,可以更有精力从事审核工作。对机构、国家和客户都是更负责的表现。机构主体责任也更加明确,自己制定细节,自己进行管理。 四是取消所有面试,直接进行集中考试。
认证机构:审核员注册制度改革带来的变化
培训部门:自定细则 自主管理
2020-11-18
2021-07-02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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