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庞杂,各级标准执行困难
强制性标准是监管的底线。据了解,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达1万余项,数量庞大,制定发布主体多,各级强制性标准之间缺乏有力的组织协调,交叉重复矛盾难以避免。这些交叉重复矛盾既造成企业执行标准困难,也造成政府部门执法尺度不一。因此,必须开展强制性标准的整合精简工作,将现行强制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整合形成强制性国家标准一级,做到“一个市场、一条底线、一个标准”。
根据计划,到2016年底,将对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逐项清理评估,并作出相应处置: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符合健康安全环保目的的强制性标准,提出继续有效、整合、修订的结论。同时在工业领域先行开展整合修订试点,制定发布覆盖面广、通用性强的强制性国家标准。2017年开始,将逐步开展强制性标准的整合修订工作,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形成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
对于推荐性标准,国家标准委负责人认为,一方面政府部门应主动强化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府采购等行为中引用和使用标准,加大标准实施力度,扩大标准的影响力;另一方面标准化主管部门也要积极提升标准的质量和适用性,使标准更好满足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的需求。
企业标准备案时间由14天缩减至20分钟左右
对于企业标准,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实施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已经不能适应发展需要。
为此,政府将推进企业标准管理由事前备案改为事中事后监管,给企业更多的自主权。今年1月,质检总局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开始运行,截至目前,12个省市共有8831家企业开展了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工作,公开执行产品标准25387项,涵盖产品45356种,累计访问量突破百万。制度试点以来,企业原来办理企业标准备案平均需14天,现在只要20分钟左右。而且由过去的工作时间办理,转变为全天24小时网上办理服务。
团体标准也是标准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从国外看,团体标准发展比较成熟,美、英、德等国均有大量制定标准的专业性社会团体。从国内看,近年来国内在信息技术等一些新兴产业领域和广东、北京等地也开展了团体标准的积极探索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此次《改革方案》提出,要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制定的标准体系。围绕这一问题,国家标准委负责人表示,团体标准是为满足市场、科技快速变化及多样性需求,由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学协会、商会、联合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制定的标准。
国家标准委负责人介绍,改革的第一阶段,将重点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去年,国家标准委会同中国科协开展了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今年6月份,正式在39个单位启动了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涵盖了商学协会和产业技术联盟各个方面。目前,国家标准委正根据《行动计划》,加快制定指导意见和良好行为规范,更好地引导和规范团体标准发展。
影响与需求提升,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
近年来,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进入了“快车道”,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地位和影响也有了显著提升。
从2002年至今,由我国承担的ISO/IEC技术机构的主席从4个增加到50个,秘书处从6个增长到73个,由我国提出并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从18项增长到189项。2008年、2011年我国先后成为ISO和IEC的常任理事国,2013年我国又实现成为ISO技术管理局的常任成员,担任了IEC的副主席,首次成功当选ISO的主席。
当前,“一带一路”建设及国际产能合作,让中国标准“走出去”成为企业的迫切需求。国家标准委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在推进中国标准“走出去”方面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目前已经制定发布《加快中国标准“走出去”、助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工作方案》,正在研究制定《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二是完善相关工作程序,已经修订发布了新的《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新制定印发《标准互认工作程序(试行)》,规范相关工作要求;三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在铁路、电力、航天等领域,推动一批我国优势技术成为国际标准;四是不断深化国际标准化多双边合作,扩大我国参与国际和区域标准化活动的影响力。此外,2016年的ISO大会将在北京举行,筹备委员会已经成立,各项任务也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希望借此全面展示和推进我国标准的国际化水平。
2021-10-13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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