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质量安全等领域全面推广大数据应用


发布时间:2015-09-10 10:00:22 点击:

   9月5日,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日前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明确提出,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要在质量安全等领域全面推广大数据应用,并率先在质量等重要领域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

    《纲要》提出,全球范围内,运用大数据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正成为趋势。加快大数据部署,深化大数据应用,已成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需要和必然选择。目前,我国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方面已具备一定基础,拥有市场优势和发展潜力,但也存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不足、产业基础薄弱、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创新应用领域不广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纲要》提出,推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在未来5~10年逐步实现打造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建立运行平稳、安全高效的经济运行新机制,构建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民生服务新体系,开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驱动新格局,培育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产业发展新生态的总体目标。

    记者从《纲要》中发现,无论是主要任务还是政策措施中,多项内容均涉及质量工作。比如,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等领域数据资源的获取和利用能力,丰富经济统计数据来源,实现对经济运行更为准确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优先推动质量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到2018年,中央政府层面实现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的全覆盖,金质等信息系统通过统一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和交换;依托现有相关信息系统,逐步完善质量等重要领域信息资源,加强与社会大数据的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再比如,建立国家宏观调控数据体系,为政府开展质量安全等领域运行动态监测、产业安全预测预警以及转变发展方式分析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在推动政府治理精准化方面,《纲要》要求,在企业监管、质量安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推动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将市场监管、检验检测、违法失信、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物流、投诉举报、消费维权等数据进行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统一公示企业信用信息,预警企业不正当行为。提出到2018年,在企业监管、质量安全、质量诚信等领域探索开展一批应用试点,打通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实时采集并汇总分析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市场监管、检验检测、违法失信、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物流、投诉举报、消费维权等数据,有效促进各级政府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在加快民生服务普惠化方面,《纲要》提出,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展创新应用研究,在质量安全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

    在建立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方面,《纲要》提出,要推进大数据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的数据标准和统计标准体系,推进数据采集、政府数据开放等关键共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加快建立大数据市场交易标准体系;开展标准验证和应用试点示范,建立标准符合性评估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在培育服务市场、提升服务能力、支撑行业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工作。

    在完善大数据产业链方面,《纲要》要求,建立和完善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加快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等大数据产业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加速大数据应用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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